海洋委員會於107年4月28日成立,是第一個在高雄設立的中央部會,負責統合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。主任委員管碧玲接掌海委會一年以來,深刻感受到政府投入海洋資源相對不足,為期導入資源及提升國人對於海洋事務的支持,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適足財源及員額,以完備海洋相關體系,未來也將持續大力推動海洋國家型計畫,致力打造永續的海洋臺灣。
目前已迅速完成海洋產業發展條例、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的立(修)法工作,並以「三安、四海」向社會精準詮釋海委會的國家使命及任務,大力提升海委會及所屬單位的社會能見度,同時善用其在國會累積17年深厚的影響力及溝通力,在立法院能獲得朝野不分黨派支持,使海委會今年的預算幅度增加近3成。
在三安(國安、治安、平安)的作為,大力改善海巡同仁執法、設備與待遇三大環境;推動千里援漁,四重保護;與AIT合作成立AMVER臺灣隊,實踐全球互助;提升補助地方政府海域安全經費3.5倍與啟用海遊通Go Ocean App,及成立海巡志工團隊等,以強化整體海域安全環境。
在四海(海洋污染防治、海洋廢棄物治理、海洋生態保育、海洋產業發展)部分,完成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及相關子法,建立海污檢舉獎勵制度,公私協力維護海洋潔淨;成立海廢再生聯盟,海廢回收再利用比例達到51%新高;完成藍碳方法學研擬;完備海豚與海龜救援網絡(MARN)並救援468隻鯨豚海龜;擴展友善釣點達157處,啟用全臺首座親子垂釣區等多項施政成果,達到海洋生態保(復)育及寓教於樂等亮眼成績。
今年施政海委會將大力推動海洋國家型計畫,包含持續推動海洋保育法、海域管理法立法;推動海洋防災計畫,提升災防韌性;保障海域遊憩安全零意外死亡;擴大海廢再生聯盟;推廣藍碳方法學應用,加速淨零貢獻;推動海洋素養典範國家計畫,提升國人海洋意識;推動海洋無障礙措施等政策方案。